论城市矿产再生利用的法律规制

被引:10
作者
陈德敏 [1 ,2 ]
姜凌舟 [1 ,2 ]
机构
[1] 重庆大学法学院
[2] 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研究中心
关键词
城市矿产; 再生利用; 法律规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D92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030107 ;
摘要
在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资源紧张和短缺是普遍面临的矛盾。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矿产的回收利用,是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合理途径,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施新型资源战略以保障资源安全的客观要求。中国目前在城市矿产回收利用上存在的市场分散、缺乏规模企业、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归根结底在于制度的不足与缺位。因此,有必要通过对法律规制层面的研究,以促进中国城市矿产回收利用行业更好地发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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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与自然资源立法若干问题研究.[M].金瑞林;汪劲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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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生 ;
章昌平 .
学术论坛, 2012, 35 (04) :118-124
[3]   以“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促资源“新生” [J].
朱坦 ;
张墨 .
环境保护, 2010, (21) :36-38
[4]   论环境资源法中人的法律形塑 [J].
秦鹏 .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15 (01) :9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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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晨 ;
陈利根 .
资源与产业, 2006, (03) :9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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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鹏 .
中国软科学, 2005, (07) :3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