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自然权宣言

被引:3
作者
邹彩霞
机构
[1] 上海政法学院
关键词
生态自然权; 环境权; 生态中心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10.10.001
中图分类号
X2 [社会与环境];
学科分类号
083001 ;
摘要
生态自然权是一项新兴的权利,它指生态物及生态系统排除人为因素的非正当干扰,按照自然规律和自身属性的指派,维持其自然自由发展状态,实现其内在价值和系统价值的权利。生态自然权本质上是一项与"人权"相类似的权利,只不过权利的主体不是人,而是生态物及生态系统。在生态时代,这种"生态自然权"表达的是生态物在整个生态系统中与人一样无差别地所应享有的自由自主发展的权利,以及生态物和人共同构成的生态系统和谐发展的权利。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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