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京都时代碳金融发展的法律路径

被引:53
作者
陆静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
[2]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后京都时代; 碳金融; 可持续金融;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8 [金融法];
学科分类号
030209 [中国政治];
摘要
全球范围的环境恶化使人类社会面临一系列严峻挑战,给经济发展、人类生存和生态平衡带来了巨大影响。本文通过介绍碳金融的法律背景(包括碳交易产生的基础和碳交易过程的金融化特征),剖析碳金融市场要素,分析后京都时代碳金融的发展前景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带来的机遇,寻求我国在《京都议定书》到期后发展碳金融的法律对策与途径,为我国在全球气候谈判中争取主动赢得先机,也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争取更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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