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县潮土基层分类系统的制定

被引:1
作者
北京市通县土壤普查试点技术组
机构
关键词
潮土; 基层分类; 通县; 分类系统; 土体构型; 亚类; 土类; 冲积土; 旱作土壤; 土壤分类; 砂姜土;
D O I
10.19336/j.cnki.trtb.1980.04.005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本文旨在通过土壤普查试点的工作实践,按大比例尺土壤调查制图对土壤分类的要求,着重对通县分布面积最大的冲积平原潮土基层分类中土种一级的划分作一些探讨,高级分类单元在此不作讨论。 一、潮土基层分类的原则与依据 土壤是客观存在的历史自然体。土壤分类应当反映土壤发生发展的基本规律,必需体现同级土壤类型的属性在横向关系上的一致性,以及各级分类单元在纵向关系上发生学上的联系。 土壤是在一定的成土因素综合影响下形成的产物。任何土壤都离不开特定的环境条件而存在。由于各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有所不同,土壤形成过程和所表现的基本属性(包括形态)也因地因时而异。因此,土壤分类应以土壤形成的客观条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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