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民法的四大冲突

被引:6
作者
郑文科
机构
[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系北京
关键词
拆迁; 冲突; 平等; 所有权; 私法自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81 [公用事业管理法令];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5 ;
摘要
拆迁本是民事行为,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就被拆迁人的房屋被拆除后的补偿、安置等事项的解决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过程。因此,拆迁行为应当是由民事法律而不是行政法律进行规范。但是我国却是由作为行政法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来规范的。该《条例》与《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存在四个基本冲突,由于这四个冲突的存在,导致实践中被拆适人利益得不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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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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