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事领域”内的直接效力

被引:27
作者
喻敏
机构
[1] 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
关键词
男女平等; 宪法原则; 公序良俗; 婚姻法; 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 直接效力说; 民事领域; 劳动契约; 诚信原则; 单身; 契约自由;
D O I
10.14111/j.cnki.zgfx.1995.06.012
中图分类号
D920.5 [解释、案例];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本文从实务中的具体案例出发,论述了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事领域”内有直接效力的主张。文中所述案例与台湾、日本的“单身条款”案虽有相似之处,但作者在分析民法上概括条款产生的社会背景及其功能的基础上指出,概括条款并不适用于此案,此案判决应直接以宪法为根据。作者进一步指出,法院将现存的身份关系作为“民事的关系”并使之接受宪法的规制,必将促进我国“从身份到契约”的社会进步。
引用
收藏
页码:104 / 108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2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