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判例法主义的形成、发展及评价

被引:5
作者
杨丽英
机构
[1] 西南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教师
关键词
判例法; 英国法; 制定法; 法的理论;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英国; 法院判决; 编纂法典; 法典编纂; 成文法;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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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英国法由判例法和制定法两部分组成,其中判例法是其主要的法律渊源,它包括普通法和衡平法。所谓判例法,是指基于法院判决而形成的实定法,即法官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对某一典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从而建立起一个典型“范例”,或称“法律原则”,以后的法官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可以以此为依据,通过判决所建立起来的这种“范例”,就称为“判例”。由于判例对以后的案件具有拘束力,便形成为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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