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侵权责任法》有关网络侵权的条款保护了谁?

被引:3
作者
宕子
机构
关键词
《侵权责任法》; 十六条; 侵权行为; 侵权损害; 法律行为; 被侵权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正>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在第三十六条中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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