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的改革与立法完善

被引:21
作者
徐鹤喃 [1 ]
张步洪 [2 ]
机构
[1] 国家检察官学院
[2]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组织机构; 内设业务机构; 检察官; 功能; 设置标准; 方案;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3 [检察院];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组织机构的改革是当下检察改革乃至司法改革发展的一个关键内容。作为一个系统概念,检察机关组织机构包含了组织体系、内设机构和检察官三个有机组成部分。其中,内设业务机构作为检察权分解的组织体现和检察官办案的行政组合形态,对检察职能实现和检察改革的成效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其现实地位、功能和改革样态,对当今的司法改革有重要的说明意义。在对内设机构进行科学定位,建立科学的设置标准体系的前提下,规划、调整内设业务机构,进一步发展作为其二级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的检察官办案组合,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基本着力点,也是有效地推动现阶段检察改革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保证。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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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论检察机关内部机构的设置 [J].
谢鹏程 .
人民检察, 2003, (03) :41-45
[2]  
现代汉语词典[M]. 商务印书馆 ,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 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