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同类型经济地区实施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建议

被引:1
作者
邢邦启
机构
[1] 安徽医科大学合肥
关键词
合作医疗; 农村; 贫困农村地区; 医疗保健制度; 乡卫生院; 医疗保险制度; 初级卫生保健; 因病致贫; 返贫; 农民; 劳动者; 卫生机构; 医药费; 受益面; 经济; 几点建议;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197.1 [医疗服务制度];
学科分类号
1004 ; 120402 ;
摘要
<正> 我国现行的合作医疗,按其功能大致可以分为3种类型:一是初级卫生保健型,这类合作医疗,筹资水平较低,农民受益面广,易受到农民的支持,但筹备基金有限,不能承担患重病农民的医疗费风险。二是医疗保险型,其主要目的是通过互助共济,风险分担机制,减轻住院农民的医药费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及因病返贫。问题是筹资金额较大,对互助共济,风险分担意识不强的部分农民,吸引力不大,因此,投保率低,农民受益面小。三是合作医疗保险型,其目的具有上述两类型功能,既保障农民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又能分担患重病住院治疗的农民的医药费负担。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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