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估民事执行权运行模式

被引:2
作者
严仁群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民事执行权; 运行模式; 当事人主义;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5.2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609 ;
摘要
西方执行权运行模式固然有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的差别,但即使在前一模式下,执行权在各单项执行措施中也并不总是消极的。部分国家采取前一模式是因为其实行过分松散的执行权分配体制。改革中出现的当事人主义主张照搬诉讼程序的理念,名为保护处分权实为加重债权人负担。应该区分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判权的运行模式,至少前者应是积极主动的。我国的执行权分配体制使得执行员能够拥有程序选择权。执行机构的程序选择权与当事人的处分权是可以并行不悖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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