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体系思考——兼议《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被引:2
作者
朱宏涛
林华
机构
[1]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
侵犯知识产权; 具体应用; 刑事案件; 假冒注册商标; 刑法保护; 附带民事诉讼;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正>轻刑化是世界各国刑法表现出的普遍趋势。但是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使得权利受到侵害的危险比有形财产大大增加,同时侵犯知识产权带来的暴利又诱使许多人以身试法,知识产权侵权活动越来越呈现出组织化、集团化的特点。另一方面,知识经济却在呼唤对权利人有力地保护,以激发更多刨造的积极性。刑罚的严厉对于侵权行为具有很大的遏止力,迎合了对知识产权加强保护的需要。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解释)大幅降低侵犯知识产权量刑标准.正是从刑法角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努力 但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门槛大幅降低,将使我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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