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法的再法典化:区别对待消费者买卖与商事买卖

被引:13
作者
韩世远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买卖; 消费者; 民法典; 法典化; 合同类型; 商事合同; 《合同法》; 消费者合同;
D O I
10.19375/j.cnki.31-2075/d.2017.01.007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一、认真对待《合同法》中的"同"和"异"从"三足鼎立"到统一合同法,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取代了此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在形式方面实现了合同法的统一。[1]自《合同法》生效以后,"经济合同"与"涉外经济合同"之类的概念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可是,在1999年《合同法》实现合同法规则形式上的统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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