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部公司法——公司法的制定过程和基本特点

被引:2
作者
卞耀武
机构
[1]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关键词
公司法; 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会议; 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1.91 [企业法、公司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公司法。在通过这部法律之后,乔石委员长指出,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法律。这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它对确定公司这一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一、公司法起草过程概述这次通过的公司法的草案,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起草的。委员长会议所以作出此决定,是由于1992年8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有限责任公司法草案,人大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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