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和完善煤炭资源税的研究——关于山西省改革煤炭资源税的调研报告

被引:11
作者
宋德晋
冯佳根
周平川
王久瑾
吉海瑞
李菲
机构
[1]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关键词
山西省; 煤炭资源税; 社会成本补偿;
D O I
10.19376/j.cnki.cn11-1011/f.2004.12.015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近两年,在煤炭产销形势良好、煤炭价格不断上扬的情况下,山西作为我国的产煤大省,承担的经济和环境损失却愈加严重,煤炭生产的“外部不经济”造成的巨大社会成本不仅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其缺口反而越来越大。本文通过对全省产煤地区和煤矿的大量调查,指出由于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中缺乏对资源开采社会成本进行补偿的制度安排,已制约了山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分析了在新的煤炭市场形势下,煤炭资源税功能严重弱化,收入规模小、调节力度不够,补偿功能欠缺的问题,提出调高税额、实行差别税额、调高税额幅度、改革税权,从而强化税收对资源市场的调节功能,促进政府运用税收手段,有效行使公共财政职能,保证资源型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政策建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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