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幸合同立法研究

被引:14
作者
陈传法
冯晓光
机构
[1]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
关键词
射幸合同; 射幸性; 风险; 合法性; 立法建议;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射幸合同的射幸性决定了其订立必须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射幸合同创设并在当事人间分配射幸性风险时,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需要立法予以规制。判断射幸合同合法性的一般标准是:射幸合同是否严重损害当事人一方利益、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某种习俗或习惯法的存在可以推定其社会危害性较轻。根据这一标准,结合不同类型的射幸合同,分别判定其合法性并赋予其不同的法律效果,是未来民法典射幸合同立法的可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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