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要义和途径

被引:40
作者
冯玉军 [1 ,2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 河北经贸大学
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法治建设; 依法治国; 以德治国;
D O I
10.16502/j.cnki.11-3404/d.2017.04.002
中图分类号
D64 [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5 ; 030505 ; 030101 ;
摘要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基本使命。其核心要义在于:弘扬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宣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制定、修改、废除法律法规的指导思想;党和政府率先垂范,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公正权威高效司法制度;让守法成为全民真诚信仰。其基本途径在于:既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等重要领域的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当中,又要通过强化法律政策的引导性、激励性、约束性,激浊扬清、惩恶扬善,逐步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党规政策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重点抓好文明法治、公平法治、诚信法治"三大建设";各级领导、政法干部和法学专业人员,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正气,促进伟大复兴。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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