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人大与其常委会立法权限的合理划分

被引:21
作者
庞凌
机构
[1]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关键词
地方人大; 常委会; 地方立法; 权限划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24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我国《宪法》、《立法法》并没有明确划分地方人大与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等原因,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地方人大常委会几乎独揽了地方立法权,地方人大的立法权则形同虚设。基于宪法对人大与其常委会的定位、代议民主的原则和地方立法更好地吸纳、表达民意,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正当性、权威性,克服地方立法的部门化倾向等的要求,地方人大应积极依法主导地方立法。《立法法》修订时,应明确划分地方人大与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分工,以利推进地方人大主导地方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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