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等地通过旧村改造、移民下山,海宁等地通过"两新"建设等积极推动农民宅基地退出和置换。农民拆除原有宅基地,可以按统一规划在原址重建、异地重建新房,也可以选择入住统一建设的公寓房,到县或镇购买经济适用房,或者直接获得现金补偿。但宅基地退出存在4个两难:整村推进还是零星搬迁?先拆后建还是先建后拆?节约指标留在村里还是卖到城里?旧宅基地是复垦为耕地还是因地制宜?规范有序引导农民宅基地退出的建议:一是因地制宜,赋予农民多样化选择的权利;二是整体谋划,分步推进农民宅基地退出;三是严格控制,规范节余指标的使用和收益分配;四是加强监管,维护农村土地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