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成与创新的务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人格权编(草案)》评析

被引:28
作者
石佳友 [1 ,2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关键词
人格权独立成编; 法律渊源的理性化; 民法典体系; 立法技术;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民法典设立人格权编是民法典体系的重大发展和创新。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草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人格权编(草案)》,是对我国长期以来的立法经验、司法实践以及学理研究的务实总结。草案整合了部分特别法、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条文;草案也参考比较法的经验进行了诸多的创新,涉及肖像权、信用权、个人信息、禁令救济、比例性原则、判决的刊载、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等;草案还存在着一些尚待完善的内容和环节,包括要厘清人格权侵权规则与侵权责任法的关系,草案现有部分条文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斟酌,草案还需要增补一些必要的原则和制度。在总体上,草案满足了概念的清晰性、可操作性以及法律的确定性等法律技术层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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