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法领域的功能分析

被引:1
作者
邵明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检察院; 公共利益; 民事公益诉讼;
D O I
10.19624/j.cnki.cn42-1005/c.2007.07.015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D926.3 [检察院];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我国检察院在现行民事法领域中具有违背法理的功能定位,并在维护公益方面存在着功能缺失。通过考察国外检察机关维护公益之功能界定,本文认为在民事法领域,检察院应当通过提起或参与民事公益诉讼来维护公益,作为公益维护者其在民事诉讼中是形式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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