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预警指标的缺陷及改进建议

被引:2
作者
孙继伟
机构
[1] 上海大学危机与问题管理研究中心
关键词
地方政府债务; 债务率; 预警指标; 偿债率; 政府性债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12.5 [国家公债、债券、外债];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1995年实施的《预算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同年实施的《担保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为贷款提供担保。这意味着法律上是禁止地方政府负债和担保的。 2006年4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通知,要求金融机构立即停止一切对政府的打捆贷款和授信业务,2005年1月26日以前地方政府对贷款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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