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PS和植物新品种保护

被引:6
作者
吴向东
龙凤
丁怡
机构
[1] 复旦大学
[2] 复旦大学 研究生
关键词
植物新品种; 保护公约; TRIPS; UPOV;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7 [国际私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按TRIPS第27条第3款(b)项的规定,WTO成员方可以不对植物、动物和本质上属于生物技术的方法授予专利,但应对微生物、采用非生物技术或微生物技术生产动植物的方法授予专利;同时,应通过专利或某种有效的特别制度对植物新品种提供保护。这项规定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并因而至今无法执行。本文将对引起争议的地方予以讨论,并介绍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几种不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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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新视野[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张今著,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