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预约的效力

被引:5
作者
谢沐
钟世娟
机构
[1] 宜春学院政法学院
关键词
预约; 效力; 必须磋商说; 必须缔约说;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预约合同的产生是商品经济日益发达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实生活中预约纠纷层出不穷,但由于对该问题我国法律还没有作出专门的规定,以致许多纠纷都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理论上,对预约问题也关注不够,少有的研究也是诸多争议,尤其是预约效力问题。因而,对当前预约效力的两种主要观点——"必须磋商说"和"必须缔约说"进行分析实为必要,并在此基础上阐明"必须缔约说"的合理性,提出当事人的具体义务及义务违反后的法律责任,以期对现实纠纷的解决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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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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