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人类投入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所进行的生态环境再生产活动 ,因此 ,这种生态环境再生产所产出的各类产品 (如各种人工增殖的自然资源 )和劳务 (良好的环境质量 )就不仅具有使用价值 ,而且具有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所理解的价值的形成和实现过程。但由于人工创造的生态环境的使用价值具有服务的社会性和区域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斥性、位置的固定性、效益的外部性等特点 ,所以其价值的实现方式具有间接性特点。要解决生态效益类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价值补偿不足问题 ,就必须按照“资源使用者付费”和“污染者付费”等原则进行制度创新。条件许可者要走生态与经济建设良性循环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