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数据及其技术对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促进作用

被引:3
作者
刘光宇 [1 ,2 ]
张京成 [1 ]
机构
[1] 北京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2] 北京语言大学
关键词
大数据; 大数据技术; 北京; 文化创意产业; 促进作用;
D O I
10.16255/j.cnki.ldxbz.2015.04.011
中图分类号
G124 [文化产业、文化市场];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作为大数据的3个基本特征,容量大(Volume)、速度快(Velocity)和多样化(Variety)已成为业界的基本共识。大数据技术的一系列优势已经显露无疑。在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已成长为仅次于金融业的第二大支柱产业,但其进一步发展还有赖于大数据及其技术的支撑。在理论上,大数据及其技术特点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若干特性相契合。在实践中,一些文化创意产业类的重点企业已经率先运用大数据促进其业务发展。北京的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业应积极利用大数据及其技术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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