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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单位犯罪中单位成员的刑事责任
被引:3
作者
:
刘志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长安大学
刘志
机构
:
[1]
长安大学
来源
:
河北法学
|
2009年
/ 27卷
/ 10期
关键词
:
单位犯罪;
共同犯罪;
直接责任人;
刑事责任;
D O I
:
10.16494/j.cnki.1002-3933.2009.10.014
中图分类号
:
D924.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
030104 ;
摘要
:
通过对单位故意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原则与共同犯罪的主犯、从犯的处罚原则的比较,尝试性提出在单位故意犯罪中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之间成立"准主犯、从犯"的观点,希望能为我国刑法单位犯罪的规定更趋合理,尽自己绵薄之力。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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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08 / 111+116 +116
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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