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变革与发展

被引:6
作者
万宗瓒 [1 ,2 ]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2] 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反垄断法; 私人诉讼; 损害赔偿;
D O I
10.13658/j.cnki.sar.2014.03.025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D912.29 [];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 ;
摘要
自美国《谢尔曼法》于1890年颁布以来,惩罚性损害赔偿就一直是私人实施反垄断法的核心。由于认识到政府公共资源的有限性,国会创设了私人诉讼作为公共实施的补充以确保对垄断违法者的调查和指控。实践证明,私人诉权是捍卫自由市场的一件重要而有效的武器。通过对美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考察,并结合该项制度的最新发展,从而分析制度本身的利弊之处。就各国而言,可以充分学习美国的实践经验,高度重视私人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作用,采取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以推动反垄断私人诉讼在全球的发展。
引用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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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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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论反垄断私人诉讼中原告资格的扩张——基于域外经验的法律借鉴 [J].
万宗瓒 .
东南学术, 2013, (01) :169-174
[2]  
反垄断法[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美) 希尔顿, 2009
[3]  
The Federal Antitrust Policy:Origination of an Antitrust Tradition .2 Thorelli,H. Johns Hopkin Press .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