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0年大气CO2浓度控制:各国排放权计算

被引:187
作者
丁仲礼 [1 ]
段晓男 [2 ]
葛全胜 [3 ]
张志强 [4 ]
机构
[1]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2]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3]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4]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兰州分馆,中国科学院资源环境科学信息中心
关键词
气候变化国际谈判; 人均累计排放; 排放配额;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X321 [区域环境规划与管理];
学科分类号
083305 ; 1204 ;
摘要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为即将开始的控制大气CO2浓度的国际谈判,在一些核心问题上提供定量数据.作者指出:要实现控制大气CO2浓度的长远目标,在目前由少数国家主导的且备受争议的减排话语下是难以完成的,必须建立以各国排放配额分配为基石的全球责任体系.本研究首先论证了"人均累计排放指标"最能体现"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公平正义准则,然后设定2050年前将大气CO2浓度控制在470ppmv的目标,接着以1900年为时间起点,对各国过去(1900~2005年)人均累计排放量、应得排放配额以及今后(2006~2050年)的排放配额做了逐年计算,并根据1900~2050年的应得配额数、1900~2005年的实际排放量、2005年的排放水平、1996~2005年排放量平均增速这四个客观指标,将世界上大于30万人口的国家或地区分为四大类:已形成排放赤字国家、排放总量需降低国家或地区、排放增速需降低国家或地区、可保持目前排放增速国家.2005年前,G8国家大多已经用完到2050年的排放配额,累计形成的赤字价值已超过5.5万亿美元(以每吨CO2价值20美元计),这些国家即使今后实现其提出的大幅度减排目标,它们在2006~2050年的人均排放量上还会大大高于发展中国家,并还将形成6.3万亿美元的排放赤字.发展中国家由于历史上人均累计排放低,大部分处在第3和第4类,即今后尚有较大的排放空间.中国尽管可占全球2006~2050年总排放配额的30%以上,但今后只有降低排放增速,才能做到配额内排放.最后围绕与国际谈判相关的9个问题,提出了作者自己的看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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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 [1] 世界各国CO排放历史和现状
    任国玉
    徐影
    罗勇
    [J]. 气象科技, 2002, (03) : 129 - 134
  • [2] 温室气体排放科学评价与减排政策[M]. 科学出版社 , 张志强, 2009
  • [3] Implementation of the Berlin Mandate Additional Proposals from Parties to UNFCCC.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 http://unfccc.int/cop3/resource/docs/1997/agbm/misc01a3.htm .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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