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不适合用版权法保护

被引:2
作者
朱雪忠
机构
关键词
计算机软件; 版权法; 著作权法; 软件保护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自从1980年美国率先采用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当时称为计算机程序)以来,大约有40个国家和地区已经或正在采取行动准备用版权法来保护计算机软件。在这些国家和地区中,既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似乎利用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已成为潮流,而且版权法好象是保护计算机软件最合适的法律,但事实并非如此。
引用
收藏
页码:19 / 20+25 +25
页数:3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