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私行为的法律规制

被引:2
作者
张冰
张宇润
机构
[1] 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大学法学院合肥,合肥
关键词
网络私行为; 法律规制;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03.04.012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规范网络私行为,有利于确立民法调整网络社会关系的地位,有利于突出人在网络社会中的地位,充分尊重人,并尽可能设计出最有利于网络行为者发展的制度,从而充分调动网络行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又平衡网络社会公共利益和私人活动的关系,平衡经济和社会公法与网络私法之间的矛盾关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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