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近代司法文化发展的多层面冲突

被引:5
作者
张仁善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
关键词
司法文化; 司法独立; 冲突;
D O I
10.16094/j.cnki.1005-0221.2005.02.003
中图分类号
D929 [中国法制史];
学科分类号
030102 ;
摘要
司法改革既是法律问题,更是文化问题。法律制度的冲突容易化解,文化的冲突粘稠难融。近代中国司法文化的发展存在多层面的冲突,诸如:主权独立文化与司法权独立文化层面的冲突;司法制度文化与司法效应文化层面的冲突;精英文化与政治、社会文化层面的冲突。由于这些冲突,近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用,也不能得到人民应有的尊重,先进司法体制的异化变质,使人民的法律权益得不到保护,也把社会推入无序状态,从而引发暴动或革命,导致法律发展的新断层。当今社会,要使法律发挥应有的效用,确保司法制度与社会文化的和谐适度,营造合适的法律文化环境依然任重道远,"公正的司法"仍是今日中国迫切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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