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足轻重的前提——反垄断法中相关市场的界定

被引:28
作者
王晓晔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关键词
因果关系; 价格波动; 需求交叉弹性; 交叉弹性; 反垄断法; 经济法; 欧共体委员会; 产品价格; 需求替代; 价格变化; 可替代性; 地域范围; 计量经济学; 经济计量学; 数量经济学;
D O I
10.14114/j.cnki.itrade.2004.02.011
中图分类号
D91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正> 从经济学角度或者从经营者的角度看,市场一般指经营者销售产品的场所。更简单地说,是指它们所处的行业。然而,反垄断法中的市场则是指相关市场(relevant market)。我国反垄断法草案将其称为“特定市场”。 相关市场 相关市场即指与具体案件有关系的市场。即在具体案件中,竞争关系或者限制竞争行为发生在这个市场上。这个市场的大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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