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业监管模式的现实选择

被引:14
作者
刘云海 [1 ]
不详
张琳 [2 ]
不详
机构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键词
监管模式; 行为监管; 偿付能力监管; 分业监管; 混业监管; 风险资本; 伞形监管; 功能监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42 [中国保险业];
学科分类号
020220 [金融学(含:保险学)];
摘要
为适应保险业快速发展和中国加入WTO后国内保险市场竞争国际化的新形势,中国的保险监管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监管制度创新,但目前的监管制度设计仍然滞后于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突出表现在:偿付能力监管不力,影响保险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与金融一体化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针对存在的问题,中国保险业现阶段的监管模式选择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尽快真正实现由严格的市场行为监管向偿付能力监管过渡;二是由分业监管转向“伞形监管+功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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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开放:创新与监管[M] 杨有振;侯西鸿等著;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