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日第五十九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从2005年1月17日至2007年1月7日供各国签署。2005年9月14日,我国政府正式签署了该《公约》。截至今年11月2日,共有16个国家签署该《公约》。《公约》将于第30份批准书、接受书、核准书或加入书交存联合国秘书长后第30天生效。该《公约》的通过和开放签署,标志着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方面开始确立起普遍性的统一规则,对国际法治及国内法治、对国家参与经济活动都将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在中国经济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建立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公约》为中国发展提供了机遇和挑战。2005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该法就是以《公约》为基础制定的。目前我国有关部门正在进行中国加入该《公约》的可行性研究。本刊特约实际工作部门和理论界的一些专家、学者撰写了一组文章,以便促进对这一重要议题的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