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赔礼道歉民事责任方式的适用

被引:26
作者
付翠英
机构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赔礼道歉; 民事责任; 强制性;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08.04.010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赔礼道歉源于道德责任,是集话语性、强制性、人身性、惩罚性于一体的责任方式。其实质是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而产生的内疚感,是"自向性行为",法院的强制性适用不能达到赔礼道歉的目的。赔礼道歉的内容应当作出明确解释。在现行法律规定下,法院在判决中应当谨慎适用,更不可超出法律规定之外适用赔礼道歉。
引用
收藏
页码:133 / 136+141 +141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12 条
  • [1] 绝对权请求权抑或侵权责任方式
    崔建远
    [J]. 法学, 2002, (11) : 40 - 43
  • [2] 论债与责任的融合与分离——兼论民法典体系之革新
    魏振瀛
    [J]. 中国法学, 1998, (01) : 17 - 29
  • [3] 侵权责任法[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张新宝著, 2006
  • [4] 人格权法研究[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王利明著, 2005
  • [5] 民法学[M]. 复旦大学出版社 , 王利明主编, 2004
  • [6] 民法总则研究[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王利明著, 2003
  • [7] 民法[M].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魏振瀛主编, 2000
  • [8] 民法通则要论[M]. 法律出版社 , 孙亚明主编, 1991
  • [9] 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M]. 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 , (美)斯坦(Stein, 1990
  • [10] 民法教程[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江平, 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