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制度中的“善意”研究

被引:2
作者
徐番
史亚鹏
机构
[1] 贵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善意; 重大过失; 公信力;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善意取得制度中的"善意"是指对特定物权事实的不知,是一种主观不知的事实判断,而有无过失则是对第三人信赖的合理性判断。文章首先介绍了善意的起源、发展,探析了"善意"保护的效力渊源;进而分析了"善意"的内涵界定;最后从主体、主观、客观、时间四个方面论述了"善意"的认定标准。
引用
收藏
页码:30 / 33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以我国物权法草案第111条为分析对象 [J].
王利明 .
中国法学, 2006, (04) :79-94
[2]   浅析善意取得之“善意” [J].
张乐 .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 (05) :79-81
[4]  
公信力的法律构造.[M].叶金强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5]  
物权行为理论研究.[M].田士永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6]  
民法物权论.[M].谢在全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