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徒制VS学院制 诊所法律教育的产生及其背后

被引:38
作者
张红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
诊所法律教育; 诊所式教学方法; 判例教学法; 法学院; 兰德尔; 学徒制; 苏格拉底教学法; 法学教育; 学院制; VS;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4 [];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正>……法律实践与判案不是科学,而是艺术,是律师和法官的艺术。任何一门艺术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是可以从书本上得到的,无论是绘画、写作还是法律实践。一门艺术最好的教育方式通常是在这门艺术实践中有着很高技巧的人的指导下进行学徒式的训练。这种方法在美国法学教育中曾被采用过。现在我们需要恢复这种方法。——杰罗姆·弗兰克(Jerome 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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