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众共用物的可持续供给

被引:18
作者
蔡守秋 [1 ]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公众共用物; 类型化; 可持续供给; 环境资源生态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4 [学习、研究];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环境资源生态保护工作和环境资源生态法律中的环境、自然资源、生态系统,主要属于公众共用物。根据公众共用物的性质、特点、形态和功能,以及保护、使用、治理、供给和服务的实际需要,可以将公众共用物进行类型化,即将各种公众共用物归纳为不同的类型。从当代中国有关公众共用物的良法善治的迫切性和实用性角度看,应该重点制定城镇公众共用物的供给标准,解决城市公众共用物的有效供给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城市公众共用物的标准体系,全面解决城市公众共用物的有效保护、利用、治理、供给、监测、评价和管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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