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共处中的两个问题

被引:9
作者
屠凯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党内法规; 法律主体; 民主党派; 无党派人士; 人民团体; 留学人员; 欧美同学会; 留学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社团登记管理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 党外知识分子;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正>在面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的协调时,有两个问题亟需认真对待。一个是,认识到党内法规上的"人"不同于国家法上的"人"。有些"人"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更是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对这些"人"在国家法上规不规定、如何规定,必然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时需要考虑的。另一个是,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的职能部门和国家机构部门存在十分不均衡的联结和关系。党内法规对由党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就必须规定得比较细致,对由被指导政府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就应当从简从略,对由党和政府其他部门牵头负责的工作就可以相对原则化些。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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