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移植,移植什么?——以土地所有权的中国命运为中心

被引:12
作者
李凤章
机构
[1] 上海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律移植; 所有权; 土地;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09.06.007
中图分类号
D922.3 [土地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120405 ;
摘要
民法所有权制度是法律移植的产物。大陆法系的土地所有权乃是国家在涤除土地上的公共权力因素,使土地成为单纯的财产之后建立的私人对于土地的终极支配权。所有权将土地在立法规制之外甚至人类认识之外的潜在价值归属于个人,确立了所有权享有的无条件性,从而建立起所有权人相对于国家的终极地位,所有权因此构成了国家权力的边界。而《物权法》未能正确理解其本质,导致了概念错位。《物权法》的完善应该放弃概念的同一,而力求精神的追随。
引用
收藏
页码:131 / 142
页数:12
相关论文
共 34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