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建立特留份制度

被引:11
作者
史浩明
机构
[1] 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
关键词
遗嘱自由; 特留份; 必要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特留份制度是各国限制遗嘱自由的主要措施 ,我国《继承法》对此缺乏规定。由于立法上的空白 ,司法实务中出现了遗嘱人将全部遗产遗赠他人这种有违基本道德观念的情况 ,而法律却无能为力 ,因此 ,我国未来的民事立法应对特留份制度作出规定 ,并明确其性质、权利人范围、份额计算等问题
引用
收藏
页码:9 / 12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9 条
[1]  
意大利民法典.[M].费安玲;丁玫;张宓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2]  
继承法论.[M].史尚宽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3]  
德国民法典.[M].郑冲;贾红梅译;.法律出版社.1999,
[4]  
继承法律制度研究.[M].张玉敏著;.法律出版社.1999,
[5]  
瑞士民法典.[M].殷生根;王燕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6]  
比较民法学.[M].李双元;温世扬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
[7]  
继承法.[M].郭明瑞;房绍坤编著;.法律出版社.1996,
[8]  
比较家庭法.[M].李志敏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
[9]  
法国民法典.[M].马青民 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