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问责:制度逻辑与改革模式——基于中国内地与香港的多维比较

被引:2
作者
赵蕾
机构
[1] 上海大学公共管理系
关键词
高官问责制; 中国内地; 香港; 比较研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0.3 [人事管理];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中国内地与香港的高官问责制度,发生于相近的历史时期并有着相似的改革称谓,但就其制度逻辑和构建模式而言,却表现出若干迥然不同的改革思维与演进轨迹。中国内地的高官问责制度是危机应急举措的产物,聚焦于行政责任追究机制的单项推进,以领导干部、尤其是行政首长做为主要问责对象,旨在藉此重塑官场文化、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本质上是一场基于本土自创形式的行政体制改革;香港的高官问责制度则是以14位政治任命的主要官员做为问责对象,旨在通过程序化的问责制度的模仿和移植,启动一场政制层面的改革,以此维护公务员的中立原则、平衡政治系统的利益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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