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的使命及其应规范之内涵——以中国民法总则草案为探讨中心

被引:2
作者
朱柏松
机构
[1] 世新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民法总则; 权利能力; 代理; 民事责任;
D O I
10.13893/j.cnki.bffx.2013.06.012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所有现代欧陆民法法典,不论是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抑或是继承两民法典之法典以及参考两民法典之法典,均设有民法总则之规定。中国最近有制定民法总则的计划,并已提出建议稿,但此前已经有了9个单行之民法法律规范,构建了松散型的民法典体例,而民法总则属于一体型民法典之构成部分,这就需要对以往民法法律规范重新整合。结合中国民法总则草案建议稿,对民法总则应加以规范之内容,以及法律原则、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民事客体、法律事实、民事责任等具体规范加以分析探讨,以期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民法总则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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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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