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第三人权利保护

被引:3
作者
汪全胜
机构
[1]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第三人; 制度设计;
D O I
10.16065/j.cnki.issn1002-1620.2006.01.010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第三人是指政府机关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会损害除申请人或公开相对人以外的合法权益的人。判断“第三人”及第三人是否享有权利关键是看该信息是否同第三方有直接利害关系。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第三人权利保护可以根据不同的阶段设计制度措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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