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论域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被引:90
作者
柳海民
林丹
机构
[1]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吉林长春,吉林长春
关键词
均衡; 教育平等; 公平; 和谐社会;
D O I
10.16164/j.cnki.22-1062/c.2005.05.002
中图分类号
G522.3 [义务教育];
学科分类号
040111 [教育政策与领导学];
摘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指义务教育的平衡发展,具体是指我国不同地区之间、同一地区不同学校之间、同一学校不同群体之间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它的主要特性包括:强制性、公平性和补偿性。义务教育由非均衡向均衡的发展转变,本质上体现了实现教育平等、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以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和谐社会之价值诉求。我们应摈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认识误区,保持理性限度看待它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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