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均质化民族自治”——多民族国家处理民族自治问题的一种新范式

被引:12
作者
周少青 [1 ,2 ,3 ]
机构
[1] 中国社科院民族所
[2]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
[3] 中国世界民族学会
关键词
非均质化民族自治; 均质化民族自治; 少数民族; 多民族国家; 自治权;
D O I
10.16502/j.cnki.11-3404/d.2013.05.020
中图分类号
D562 [民族问题];
学科分类号
0304 ; 030401 ;
摘要
均质化民族自治是均质化民族—国家的对应物或衍生物。在民族—国家日益非均质化的历史条件下,民族自治应该作出适应性调整,其目标应趋向于一种更加开放和包容的"非均质化自治"———在这种自治模式下,少数民族的集体自我被认为是与"他者"紧密联系而非分开的,内部是异质化的和协商性的而非一致化的和固定的。非均质化民族自治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传统的均质化民族自治的发展。它不仅可以释放民族自治与多民族国家建设的内在紧张,而且可以有效地保护自治体范围内的少数人即"少数民族中的少数人"权利。不仅如此,长远地看,通过在制度上确立一种非均质化的民族自治,使民族自治在多民族国家内部乃至国际社会受到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的保障与限制,是解决多民族国家民族自治问题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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