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证明,没有乡镇机构的精简和人员的缩编,农村税费改革不可能从根本上奏效;没有乡镇的减人减事减支,农民减负不可能真正实现;没有乡镇机构的成功改革,市县机构改革也将一事无成。 乡镇机构改革到底怎么改?专家学者众说纷纭。在实践中,一些地方也自发地进行了探索。最近,湖北省委省政府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出台《关于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试行)》。《意见》对乡镇机构的设置、职能的划分、人员的去留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涉及面之广、改革力度之大在全国尚不多见。可以预见,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将有力地推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极大地改善农村干群关系,从根本上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