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村社区的范围与边界

被引:48
作者
项继权
机构
[1] 华中师范大学
关键词
社区建设; 农村社区; 社区边界;
D O I
10.15993/j.cnki.cn35-1198/c.2009.07.007
中图分类号
D422.6 [农民工作];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农村社区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基于共同的利益和需求、密切的交往而形成的具有较强认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对农村社区组织与规模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首要的工作,也是农村社区组建的前提和基础。文章认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社区"并非是一种自发形成的"自发型社区",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共同体",而是一种政府主导的规划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一种"规划型社区"。农村社区承担着农村社会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功能。作为一种社会生活共同体,它要求立足农民共同利益、需求和认同基础,确定社区的边界;作为一种农村基层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单元,它也要求根据管理和服务效率和效益来划定边界。在实践中,各地应立足于当地实际,尊重农民业已形成的共同利益、需求和认同,科学规划社区的布局及其规模范围。其中,以村民委员会为基础设置社区是一种现实和可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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