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官批民调及其对现行委托调解的启示

被引:20
作者
田平安
王阁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
民事调解; 第三领域; 官批民调; 委托调解;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9 [中国法制史]; D925.14 [];
学科分类号
030102 ;
摘要
清代民事调解有一种半官半民的特殊形式,即官批民调。其表现类型多样,具有固定流程,是清代社会治理结构、司法体制特点等多种因素作用的产物。黄宗智先生将清代这种半官半民的中间地带称之为纠纷解决的"第三领域"。现行委托调解也具有半官半民的性质,与官批民调同属"第三领域"的民事调解,但二者在产生动因及内容构造上存在明显差异。不过,就适用范围界定和调解人甄选而言,官批民调能为委托调解提供有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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